尤物书屋 - 都市小说 - 开局悔婚伏地魔未婚妻在线阅读 - 第一千三百一十九章蜜蜂王国

第一千三百一十九章蜜蜂王国

    “唐,搞定了吗?”

    在前面一百多米处,‘埋伏’起来的德爷。

    瞧见唐傲走过来,连忙冲出来问道。

    唐傲抬手一指后面的背篓,言道:“自己看!”

    德爷凑上去,扒着竹篓的边缘一瞧。

    里面密密麻麻的蜜蜂,瞧见光亮,立刻冲上去。

    “ow!mygod!”

    德爷吓了一跳,拍着胸口,惊呼出口:“这么多蜜蜂?!”

    唐傲点头,提醒道:“快回去处理,别让蜂蜜流出来,那样就浪费了!”

    德爷连忙点头,背起一大捆芝麻,唐傲接过了那一大包皂角。

    这一回,出来的路程可是不近,只回去就用了一个多小时。

    这时,时间还早。

    只有五点钟。

    狼仔听到声响,早跑出去好远迎接了。

    汪~汪?

    它眼神一愣,因为此刻的唐傲边走边拿,快到地方的时候,又将头套戴上了。

    这才给狼仔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当狼仔认出是他之后,声音这才变得正常。

    狼仔:老大,你怎么出去一趟,喜欢上cosplay了?

    回到院中。

    德爷将芝麻、皂角都摊开晒上了。

    而唐傲,他有更重要的任务。

    取蜂蜜!

    这可是个高难度的动作,随时可能会被蜜蜂蜇的满头包。

    必要的准备工作是不可少的。

    一双粗布制造的手套、一个用来装蜜蜂用的陶罐。

    当然,头套是必须品。

    当时摘蜂巢的时候,因为时间紧迫,做的时候就简单了一些。

    此刻,面对的是蜜蜂的倾巢而出,自然要加固一下。

    当这些都准备妥当之后,唐傲特意来到湖边,远离竹屋。

    避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。

    但是……

    汪汪!

    狼仔这个跟屁虫一瘸一拐的跑过来凑热闹。

    汪汪!

    主人,你在干什么,看起来很热闹的样子。

    唐傲:嗯,等会你就知道什么叫做热闹了。

    一切准备就绪。

    解开背篓的盖子,那一瞬间……

    嗡!

    犹如黑雾一样的蜜蜂蜂拥而出,袭击面前偷自己家园的人。

    我擦!

    唐傲有些尴尬:失策了,这些蜜蜂是蜇不到没错,但他们都趴在头套上,严重影响视线。

    汪汪汪!

    刚才还满脸懵懂,在思考主人话语意思的狼仔。

    看到这么多蜜蜂,顿时落荒而逃。

    跑的很快——

    透过不太清晰的小缝隙,唐傲看到一个想疯毛驴子一样的狼仔,狼狈逃窜。

    这家伙,跑挺快啊,腿脚不疼了?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

    原来,蜜蜂能治疗一切病,看来是真的。

    唐傲听过这样一个故事:

    说是有一个老头,没事喜欢装病,什么都不想干,别人说什么都不使。

    后来老伴请了一大夫给他瞧病。

    大夫拿出一挂鞭炮,直接点燃,往床上一扔。

    老头什么病都没有了,跑的比兔子都快。

    周围的邻居瞧了,都乐的东倒西歪。

    神祇蜜蜂,奈何不了唐傲。

    唐傲抬手赶跑趴在头套面门的蜜蜂,随即开始收集蜂蜜。

    这时,他他对着无人机讲解:

    可是直播间却是叫声一片。

    因为疯狂的蜜蜂,管你是什么,都要叮上一口。

    无人机的镜头,也被好几只蜜蜂占据了。

    “这一下,我可以确定她们是‘神祇蜜蜂’了。”

    整个直播间,都是一直蜂蜜的影子,整个形态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好像是放大版的怪兽似的。

    “一公斤五万的蜂蜜啊!”

    “土豪小蜜蜂,我也想要一只!”

    “这些工蜂,它们只会听从蜂王的命令!”

    这时,唐傲已经开始讲解了:

    “朋友们,取蜂蜜,行话叫做割蜜!

    割蜜一般选择傍晚,我们现在的时间,正合适哦~

    好吧,其实我是赶到这个时间了。

    我们先来观察一下这个蜂巢的形状。

    它像一个菠萝似的,由巢脾构成,每张巢脾由数千个巢房连结在一起组成,是工蜂用自身的蜡腺所分泌的蜂蜡修筑的。

    大、小六角形的巢房,分别为培育雄蜂和工蜂的,底面为3个菱形面。

    培育蜂王用的巢房,称为王台,形状似下垂的花生,是蜂群在分蜂前临时修筑的,多在巢脾下部和边角上。

    在雄蜂房和工蜂房之间,以及巢脾与巢框的连接处,出现有不规则的过渡型巢房,用于贮存蜂蜜和加固巢脾。

    不单单是蜂蜜能吃,蜂巢本身也可以做药用,可以治疗鼻炎。”

    随即,唐傲又笑道:

    “大家听了一定会觉得很有意思,在自然界中,一个蜂蜜群体有几千到几万只蜂蜜,由一只蜂王、

    少量熊蜂和打量工蜂组成。

    它们的分工非常明确:工蜂采蜜给蜂王吃,蜂王吃了产卵,至于熊蜂的命运有点悲惨……

    仅供蜂王临幸使用!

    使用完之后,直接就那啥身亡了,妥妥的工具人有没有?!”

    “为了以后都能吃上蜂蜜,我决定,先找出蜂王来,将它困住!

    因为蜂王在手,其他的工蜂是不会跑的,就算跑了,也得回来。

    至于蜂王在蜂巢的位置嘛:

    它可能会出现在任何位置,但也不是无迹可寻,因为蜂王的主要作用是产卵,

    因此繁殖高峰期,蜂王多在卵虫脾上。

    或者,会在蜂巢的中心位置,我们一个个来观察一下,看蜂王到底在哪……”

    这个时候,就必须打开蜂巢了。

    唐傲拿出燧刀,小心的一点点深入,将蜂巢从中间一分为二。

    此时,所有蜂巢的秘密,全都暴露在眼前。

    看着密密麻麻的虫洞,很多有密集恐惧症的人,直呼不敢看。

    在中心之内还有一些工蜂。

    而在这些工蜂之内,唐傲很快就找到了蜂王。

    这时,只听唐傲介绍道:“蜂王,比工蜂长三分之一,腹部较长,

    末端有螫针,腹下无蜡腺,翅仅覆盖腹部的一半。足不如工蜂粗壮,后足无花粉筐。

    而蜂王的寿命可以达到三到五年。”

    此刻,那只肥胖的蜂王,已经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。

    但它没有提前准备,是无法飞行的,所以只能爬走。

    爬行,就逃脱不了唐傲的魔掌了。

    唐傲直接身手,捏住了这只肥胖的蜂王。

    用一个矿泉水的瓶盖,罩住它!

    蜂王的世界瞬间黑暗:

    我是谁?

    我在哪?

    我在干什么?

    蜂王做梦也不会想到,自己躲在荒山之中,居然被人招来,还享受到瓶盖罩头的待遇。

    这和其他蜂王交流起来……真是丢死人了!造孽牌大刀的开局悔婚伏地魔未婚妻